白收了你的停车费,你从来都没有发现过_投资,建筑

如今的城市生活中,开车是免不了的。但是说到开车,想必大家都很恼火一件事情,那就是停车的问题。尽管现在新建的小区配套了更多的车位,但是奈何业主们也购置了更多的汽车,所以现在大部分小区还是处于一个车位不足的状况。不过换个角度,对于物业公司来说,这就是供不应求的好市场,定期涨一点车位费,赚钱真的不要太容易。如此一来,业主和物业公司由于车位和车位费的问题,闹出了很多的矛盾。

白收了你的停车费,你从来都没有发现过

不过我今天要和大家说的不是车位好不好抢到的问题,而是你的车位费该怎么收的问题。可以说,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车位费其实自己也可以参与分配的。

首先,停车位收费是和停车位的产权归属有关的。能办理产权证的,当然就是属于产权人的。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但是在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内并已经在业主房产分摊面积内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见,这些地方的停车位所收取的停车费应当也业主共有的,物业由于提供了管理服务,虽然也能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但是扣除管理费之后的费用,应当归业主所有。也就是说,业主对这些钱都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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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争议比较大的还是地下停车位的问题。一般来说,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使用。”的规定,谁是投资者谁才有权享有该人防工程的收益。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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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如果该人防工程是由开发商投资所建的,那么开发商理应有权对享有该工程的收益,也就是业主使用的话,开发商也是有权收费的。

第二种是如果开发商已经将建造这个人防工程的成本摊算在房屋的销售价格中了,也就是业主已经对此工程的建设买单了,那么业主才是这个人防工程的投资者了,业主有权对此产生的收益享有相应的权益。简单的说,业主交的车位费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公司或者是开发商除了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之外,其余均应当属于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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