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挪车被判刑,冤不冤?

通常我们会认为“醉驾”是发生在大马路上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但若是告诉您哪怕只是喝酒了在小区内停车都有可能被认为是醉驾,您会不会有些难以致信呢?通过一件真实的案例来看看吧。

醉酒挪车被判刑,冤不冤?

案情回顾:

某天晚上,孙先生与家人吃过晚饭,自知已经醉酒,便将车钥匙交给表妹,由她开车送孙先生回家,本是件值得提倡的好事,谁知,本已安全抵达的孙先生却因为嫌弃表妹停车技术太差,直接坐上驾驶座并启动了汽车。因为醉酒,孙先生当时意识并不清醒,不能很好地掌控车辆,反而在来回倒车过程中,接二连三地撞上了垃圾桶、不锈钢棚架以及停放在一旁的其他私家车,不仅如此,动静太大引起过往行人的注意,受到惊吓的行人赶紧报了警。

警方赶到后,对孙先生进行了酒精检测,毫无疑问地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醉酒挪车被判刑,冤不冤?

办案结果:

孙先生在交警大队醒来,慢慢回想起事情的经过,却也纳闷了:小区内挪车怎么就变成“醉驾”了呢?

律问问专业刑事律师受托介入本案,在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后,也得出了专业的结论:醉驾虽然成立,但是鉴于孙先生的个案特殊性,可以将其法律后果减小。

法庭上,律师主张:孙先生的行为危害性小,也并不属于故意醉驾,且事后积极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应当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结合律师意见,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案件圆满落幕。

醉酒挪车被判刑,冤不冤?

案情解析:

律问问律师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本案中,该小区属于外来车辆可自由出入的公众场所,属于‘道路’,孙先生在停车位来回驾驶的行为也属于在道路上驾驶,加之其频率较高,对该道路上行人的安全产生潜在威胁,客观上还造成了多处公私财产损坏的后果,故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信看到这里,您对“公共道路”,“醉驾”都有了更深的认识,在这也要提醒各位:酒后即使在小区停车位上挪动车辆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酒后不驾车,是对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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