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网约车经营新规明年元旦实施,鼓励使用新能源车,压缩申请办理期限

Image

12月13日下午,南宁市司法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若干规定》是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配套制度,主要对网约车车辆类型,参数、性能作出细化规定,使调整后的网约车各项准入指标更合理。

▲网约车出行已成普遍现象。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邹财麟摄

新能源车

轴距不小于2400毫米

2017年,南宁市市人民政府曾印发《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南府规〔2017〕14号,简称14号文,有效期两年),按照体现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对网约车的车辆类型、参数、性能等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引导网约车与巡游车实现错位经营。为实现政策衔接,《若干规定》主要沿用了14号文关于车辆类型、参数、性能等的规定,并根据《条例》,结合实际情况作出一定调整。

为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若干规定》对使用新能源汽车从事网约车的规定作出调整,进一步降低了准入门槛。例如,《若干规定》将原来“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的要求,调整为“轴距不小于2400毫米”。

另外,考虑到目前市面上的新能源车辆已普遍达到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千米,《若干规定》删除了原“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千米”的规定,旨在减少网约车准入的相关材料审核,提高审批效率。

▲12月13日下午,市民在中华路搭乘网约车出行。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邹财麟摄

非新能源车

排气量不小于1.550升

对非新能源车辆,原14号文规定“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且排气量大于1.6升(含1.6升)”。《若干规定》则要求“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且排气量不小于1.550升”。据介绍,目前市场上标注1.6升排量的汽车,实际排气量基本为1.560升至1.580升之间,结合南宁市已办证网约车的实际情况,《若干规定》将排气量规定不小于1.550升。

此外,《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网约车申请准入的条件: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之日的时间间隔未超过三年;车辆外观明显区分于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外部不得设置网约车相关标识,不得安装顶灯、待租等服务设施;在车辆内明显位置设置网约车标识,公示从业人员信息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

网约车申请办理期限

压缩至8个工作日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申领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网约车营运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若干规定》分别作出细化规定,一目了然。车辆办理网约车准入方面,《若干规定》进一步简化程序,明确网约车准入和退出的办理期限,由原来合计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

为掌握网约车实际经营状况,为引导、服务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若干规定》对办理注销的流程、要求作出规定。要求南宁市审批部门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证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编辑丨赖武慧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 ?

原创文章,作者:cesifu,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esifu.com/article/69890.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评论列表(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