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珠三角国五车二手车可互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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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车管所消息,2023年6月30日前,包括深圳在内的珠江三角城市,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即珠三角地区城市国五二手车可以转入至深圳,深圳的国五二手车也可以转出至珠三角各城市,实现国五二手车在区域内的自由流通。

根据深圳车管所消息,深圳市执行国六排放标准时间:2018年11月1日(含)起,深圳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轻型柴油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2019年7月1日(含)起,在我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轻型汽油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根据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转入深圳市的规定,首先,2019年6月30日前已从外地(非珠江三角洲区域)转出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可于2019年9月30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或电子转出记录,在深圳市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其次,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转入深圳市。

珠三角城市包括哪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珠江三角洲区域包括: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佛山、珠海、中山、江门、肇庆,共9个城市。

珠三角国五车可互迁政策的落地对广大珠三角区域的消费者而言,可谓是好消息。消费者不仅可以在本市选购国五二手车而且可以到深圳选购高品质的国五二手车。

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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