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驾照扣满12分,38.8万没了……_法律,交通,头号大赢家| 理财大赛第二季,人生第一份工作,九江

我有个一个朋友,之前在某车险公司做现场勘测,也就是我们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就是他们最先到达事故现场。他当勘测员的那几年,我没有开车,所以驾照几乎处于闲置状态。而我的这个朋友,一年驾照扣分多达四五十分,身边几个朋友有驾照不开车的都被他拿去用了,通常只留下1分用来“保命”。

所以,那两年海哥可是深刻的感受到驾照12分的珍贵……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我们的驾照扣满了12分,开车肇事,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

本文将通过一个司法判决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只因驾照扣满12分,38.8万没了……

案例始末

2016年2月20日,陶某驾驶自己的越野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认定,事故中陶某负全责,遗憾的是,发生交通事故时陶某的驾照扣分已经累计达到12分,但是公安交管部门并没有扣留陶某的驾照。

而在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以“驾照扣满12分属于合同免责条款约定的无驾驶资格”为由拒绝赔付事故损失。而陶某认为,车险投保单上面的字不是自己的签名,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官司由此产生。陶某将涉案保险公司告到了江西省武宁县法院。

只因驾照扣满12分,38.8万没了……

一审法院认为:

1、驾照累计扣满12分,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此种情形属于免责事由;

2、在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中也没有约定扣满12分属于免责条款;

3、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没有扣留陶某的驾照;

4、车险投保单上面的字不是投保人陶某的亲笔签名,保险公司无法证明自己尽到了告知义务。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388451.7元。

随后保险公司上诉到了九江市中院,九江中院认为一审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只因驾照扣满12分,38.8万没了……

海哥说险

1、经过查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总结出下面两个结论:

1)对于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应作出扣留驾驶证、驾驶人学习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后再考试等处罚。

2)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未按照相关规定去接受相关学习和考试的其驾驶证并不会产生自动吊销的法律后果也不会产生无证驾驶的后果。

只因驾照扣满12分,38.8万没了……

2、经过查证保险合同,免责事项是这样规定的: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2)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因此,根据上面查证的结论,保险公司认为“驾照扣分满12分”就无驾驶资格,因此而拒赔,并无法律依据。

3、经过法院查证,在保险公司理赔前,陶某并不知晓自己的驾照扣分已达到12分,并且交警也没有扣留驾照,主观上来说,其情形并不符合保险免责条款的情形。

4、投保单投保人签名处并非陶某自己的签名,因此保险公司无证据表明,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向投保人尽到了解释和说明保险合同以及免责条款的法定义务!

只因驾照扣满12分,38.8万没了……

最后

各位开车的伙伴,一定要注意自己的驾照扣分。本案有一定的孤立性,特别是交警居然没有扣留驾照。而绝大部分时候,交警发现我的们的驾照扣满12分的,都是先扣留了在说。如果驾照存在扣留情况,那就完全属于无证驾驶。而无证驾驶保险拒赔,去法院打官司胜率只有一半!

本案例来自《中国法院2019年案例—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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