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司机都习惯在仪表台上摆放杂物
有一司机就曾把2瓶矿泉水随手放在仪表台上
结果导致车内物品自燃
挡风玻璃也当场“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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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这起意外是由于光线经过矿泉水瓶的折射和聚焦后将仪表台上的防滑垫点燃。
现在广州进入了全年最热最晒的时期,司机们一个不注意,车辆就很容易被“晒成废铁”。下面是车内常见的“隐藏炸弹”:
打火机、香水、碳酸饮料、眼镜/放大镜、手机、充电宝等东西放在仪表台是很危险的。一旦引起火灾,即使买了保险也一分不赔!
车内物品爆炸、自燃,车损险可一分不赔!
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虽然写着是包括火灾、爆炸,但在免责里有注明: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的火灾无法获赔。
《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第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五)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火灾造成的损失。
车内放置打火机、车载香水等易燃危险物品引起的爆炸和火灾,擅自改装、加装电器及设备导致的车辆起火,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将拒绝赔付。
建议各位司机尽量不要在车内摆放易燃易爆和会聚光的物品,希望大家多转发文章提醒身边的好友~
购买自燃险,部分条件下可获赔
非外因及易燃易爆物导致的车辆自燃起火,虽然不属于车损险的保险范围,但在购买了自燃险的前提下仍可获得相应赔偿。
自燃险
购买了自燃险的车辆如果因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所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施救时产生的费用,保险会予以赔偿。
总结而言,因车辆自身引起的自燃可获赔;但因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等)引起的火灾,都不赔!就算买了保险也只能司机自掏腰包。
网上流传一句话:“保险有两不赔,这不赔和那不赔”,看来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了
小师妹提醒各位司机,在购买车辆保险时要仔细查阅保险的范围,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文末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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