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难题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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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高新区想象国际小区是2017年交房的新建小区,基础设施齐全。居民孙先生去年底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需要在自己的固定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和房产公司却以安全为由拒绝。一边是国家鼓励市民使用新能源汽车,一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国家政策难以落地,这事该如何解决?

设施齐全物业不让安装充电桩

昨日,孙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是想象国际小区的业主,是2017年10月份入住的。为了节能减排、响应国家的号召,他在去年底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今年3月份,他跟小区深科物业公司协调固定车位安装充电桩的事情,并给物业工作人员说明了国家电网安装充电桩的申报流程,需要物业的书面同意。而物业说业主在车位安装充电桩他们做不了主,表示他们受雇于“新东方地产”公司,一切都是地产公司说了算。

孙先生称,他找到“新东方地产”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就其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要安装充电桩一事进行了说明。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他的上级汇报,等领导回复了再说。就这样等了好几个月,其间数次打电话或者去售楼部询问,回答都是让等,这一等就是两个多月!

“一个月前,新东方地产公司突然给了回复,结果是不同意业主在固定车位安装充电桩,理由是不安全!”孙先生说,线路是由国家电网来施工的,有国家的标准,他们却不让安装充电桩,那我们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到哪儿去充电呢?

“我们小区是2017年刚交的新房,属于新建小区,有固定的车位,完全具备安装条件啊。现在国家电网勘查,他们都不让进小区。”孙先生无奈地说。

他们的汽车充电桩安装陷入僵局。

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珠峰大街与闽江道交叉口附近的想象国际小区。在该小区的地下二层车库,樊女士告诉记者,她家的停车位是有产权的,现在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后,就是想在自己的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这样使用起来方便。

樊女士称,为了上下班方便,以及考虑到用车经济实惠,一个多月以前她家购买了新能源汽车。然而到小区物业申请安装充电桩,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让她先等等,物业称需要向“新东方地产”汇报,等有了结果再说,可是等到现在也没有安装成充电桩。

居民孙先生说,他的新能源汽车购买半年时间了,每次新能源汽车没电了,只能到外面找公共充电桩。可是,每度电1.4元到1.6元不等的电价费用实在太贵,关键是有时候遇到车多时,还得排队等待充电,实在是太不方便。

孙先生称,据他了解仅本小区就有7位业主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他们的情况一样,使用新能源汽车到外面公共充电桩充电,费用高不说,还特别不方便,现在物业不同意他们在自己的停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这与国家提倡的发展新能源汽车政策也不符。

孙先生说,到目前为止,有新能源汽车的业主到国家电网申请安装充电桩后,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所属的物业公司同意后才能到现场勘察,而物业却以安全为由不同意业主安装,所以他们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一事陷入了僵局。

省新能源汽车协会协调物业称需有安全保证

昨日10时许,针对此事,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服务协会副会长杨永民带着国家出台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的文件,来到“新东方地产”公司进行协调。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负责的经理不在公司。工作人员对杨会长带去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复印,表示对文件进行了解后给予回复。

14时许,杨永民又带着相关文件,来到想象国际的深科物业公司,就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问题,了解物业公司有何顾虑。该物业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小区有部分业主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后,安装充电桩的问题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之所以没有同意安装,主要是因为担心使用充电桩的安全问题。

现场车主追问,具体如何才能安装充电桩?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车主提供安装充电桩之后的相关售后责任方出具的书面承诺等,他们会将承诺书进行上报,待批准之后就可以安装了。

杨永民和在现场的车主称,新能源车和充电桩本身都有完善的售后,提供这些都没有问题,他们表示,第二天上午就会向物业公司提供要求的材料,争取早日能够安装成功充电桩,以保证新能源汽车的正常使用。

物业担心将来小区电容不够 安装充电桩需要再开会研究

昨日14时许,车主孙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将物业公司提出的,各种安装充电桩所需要的材料交给了物业的工作人员。16时许,在想象国际小区的深科物业公司办公室内,孙先生和另一名车主来到物业公司,向物业公司提出,现在只需要物业公司在安装充电桩申请书上盖个章,供电部门就可以入场进行相关勘察工作了。

深科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称,物业不是反对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他们主要是考虑整个小区用电的容量问题。现在只有几辆新能源车用电还没问题,他担心一直在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万一数量增加到100辆之后,电容就不够用了,到时候用电增容需要花钱,物业公司承受不起。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就业主需要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问题上会研究,希望有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另外,电力部门在车库铺设线路也得符合他们物业的要求,比如走线要规范,不能破坏整体的美观。

“昨天物业说资料交齐后可以盖章,结果今天把申请书给他们,他们又说盖不了章。”车主孙先生称,他会继续找物业,只有物业先盖了章,然后电力部门才能入场勘查,才能走第一步骤。

考虑到安装充电桩困难 很多市民放弃购买新能源车

想象国际小区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孙先生和几位车主,从购买新能源汽车开始,到现在近半年时间也没能顺利地在自己的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目前,他们正在等待物业公司的开会研究。那么,新能源汽车推广几年以来,省会新能源汽车市场以及市民使用情况如何?记者走访了多家国内一线品牌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商,一些业内人士讲述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现状。

昨日17时许,记者来到泰德汽车工业园区。吉利新能源汽车总经理张瑜称,他们公司销售的都是家用轿车,自2017年5份开始运营新能源汽车,上个月销售量达到了130多辆。张经理说,经常有客户反映,吉利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电桩在为车主安装时受阻,一般情况下都是小区物业不同意,有的物业更是简单一句话:不让安装。张经理发现,经常会有客户在他的新能源汽车展厅看车,好多是由于考虑到安装充电桩困难而放弃了购买。

开瑞新能源汽车主要车型有商用和物流用车。总经理任向涛介绍,他经营新能源汽车已经有一年多了,新能源轻型物流车用车比家用轿车频繁,用电量自然就多了。由于在公共充电桩充电费用高,有很多客户反馈说使用成本高,如果能在自己的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这些问题就解决了。

长安新能源汽车总经理程先生说,他们在销售的过程中遇到的情况五花八门,客户反映安装充电桩受限是最多的,还有客户觉得电池的使用寿命以及更换费用昂贵而轻易不愿出手。程经理称,顾客考虑购买新能源汽车之后更换电池费用昂贵一事完全没有必要,据他介绍,2017年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比2015年的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价格成本下降了70%。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通道,他对于新能源汽车的产品质量和使用成本更加有信心。

协会经常上门解答政府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政策

针对此事,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服务协会副会长杨永民希望,物业是否可以先同意现有的新能源车车主安装充电桩。如果将来涉及电容不够用,电力部门自然会采取解决方案。现在想象国际物业公司第一步还没有迈出去,怎么知道将来100辆车之后的事呢?希望他们开会研究后会有个好的结果。

杨永民介绍,自协会成立一年多以来,不断以不同形式向市民宣传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出台的政策,解答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疑问和顾虑,使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有了全面的了解。

杨永民称,关于群众在购买新能源汽车之后,使用和安装充电桩的过程中,遭遇到物业等相关部门的“阻碍”一事,他们协会经常会上门向相关部门解答政府针对新能源汽车出台的政策,帮助车主能够正常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他们也会组织各种类型的市场调研,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提供依据。

未来,在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的大好形势下,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服务协会会一如既往地做好行业服务工作,共同推进方便实用、经济实惠、节能减排的新能源汽车,早日普及到千家万户,为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

可通过业主委员会解决 必要时可以诉讼

河北北方国立律师事务所姚骁雄律师认为,新能源汽车作为新生事物,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迅速普及,但是社会的配套设施完善速度并没有迅速跟进,这才会出现许多地方“充电难”的问题。

在小区中,业主是小区房产的合法产权人,享有该小区基于所有权的一切权利,小区的重大决策应当由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而物业公司是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的小区管理者,帮助业主们管理社区,所执行的应是业主委员会的有效决议。

该小区内部分业主有安装充电桩的需求,但客观上大量安装充电桩一定会产生建设成本和管理成本,必然涉及全体业主的利益,应当由全体业主表决决定,而不是个别业主来决定或物业单方面决定装或不装。

姚律师建议,小区内有需求的业主应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提案来进行表决。如果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尽快成立后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对物业提出建设要求。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执行,业主委员会通过表决后可以罢免物业公司,另行聘请其他物业公司执行各项决议。应尽量避免业主与物业爆发激烈矛盾,纠纷无法解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安装阻力缘于不了解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

某充电桩安装公司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专业从事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经他安装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已有近300座了,遍布在省会各大社区,客户的使用需求越来越大。

王先生称,由于安装充电桩涉及多方单位,安装之前需要做大量协调工作,但总体还是比较顺利。在他从事安装充电桩的工作中,感觉遇到的阻力主要是相关单位对目前国家发布的相关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不了解。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相关政策

根据《石家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二条(一),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是指个人用户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安装,专门为其停放的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设施。

第二章第六条(二),对老旧居民小区,应结合本小区居民数量和目前机动车保有量,按照一定比例规划配建的公用充电车位,不低于全部车位数量的10%。

第三章第七条(二),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现有停车场改建、加装充电设施的,不再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四),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单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一),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用电,由居民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委会、物业应该支持和配合建设,物业不得借机收取费用;非居民充电设施用电,由产权单位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充电运营商集中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可向国家电网统一报装申请电力接入,配置电力核减表,由充电运营商直接向国家电网结算电费。

来源: 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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