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北京四中院审理了一起走私普通物品罪的案件,37岁的男子张某被检方指控,为逃关税将一块价值1930多万元人民币的江诗丹顿牌手表戴手上。除此之外,张某还随身携带了另外两块名表、爱马仕的包和衬衫,涉嫌逃税金额达1000多万元。张某持有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每月都会出国。本案没有当庭宣判。_

7月10日,北京四中院审理了一起走私普通物品罪的案件,37岁的男子张某被检方指控,为逃关税将一块价值1930多万元人民币的江诗丹顿牌手表戴手上。除此之外,张某还随身携带了另外两块名表、爱马仕的包和衬衫,涉嫌逃税金额达1000多万元。张某持有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每月都会出国。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richContent: 7月10日,北京四中院审理了一起走私普通物品罪的案件,37岁的男子张某被检方指控,为逃关税将一块价值1930多万元人民币的江诗丹顿牌手表戴手上。除此之外,张某还随身携带了另外两块名表、爱马仕的包和衬衫,涉嫌逃税金额达1000多万元。张某持有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每月都会出国。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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