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家有女初长成—彭珍
随着生活质量及水平的提高,如今人们为了出行方便都喜欢购置一辆小汽车作为代步工具,随之汽车行业就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动力,政府为了分取一杯羹以及为了环保,也便有了车辆购置税的出现。
哪些人应该车辆购置税呢?
凡是在中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 ML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有义务。你以为这样就完事,那肯定没这么简单政府对于税控可是步步为营的,所以在此特别对“购置”作了进一步解释,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行为,看了这解释是不是很流氓,无论怎么的得到的车都要交税,但没办法啊国家花力气保护我们周全,我们还不得助助力啊。
车辆购置税是每次征收多少钱呢?
车辆购置税统一实行比例税率征收,税率不变仍为10%。既然以比例税率征收,那是以何金额作为计税基础呢?这就需要从不同的购置方式来说了:
①购买自用:计税基础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消费者的除代收取代办保险费、代收牌照费、代收购置税以外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
②进口自用:计税基础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③自产自用:计税基础为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
④其他方式取得自用:计税基础为纳税人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
综上,应纳税额=计税基础*10%
对于购买自用的车辆在车辆购置税法落地之前,计税基础还包括价外费用,但新税法已取消,虽然政府只是迎合了低价开票这一实际操作,但这也给老百姓一个光明正大少征税费的理由,不会像以前那么提心吊胆,所以其实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金额在其余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是固定不变的,由于计税基础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所以综合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的降税政策来看,汽车增值税率由16%降为13%,计税基础在增大,车辆购置税又不变,这就意味着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在增大,由于税负增加,4S店倒是可通过降价或者其他一些附属服务来平衡消费者即纳税人的税收增负心理而增加收入,所以从纳税人的角度其实没什么亏损的。
那何时何地交税呢?
纳税人应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并且要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向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者落户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老交税,就不能有优惠的吗?
生活本来就不易了,是应该给点优惠了,优惠也不多。
首先,除了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以外,有5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分别如下:
①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③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④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⑤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其次,已征税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申请退税,能退多少呢?怎么退呢?找谁退呢?
纳税人到原纳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税局会给你从你上次的纳税申报日起按已纳税款每满一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一年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一使用年限*10%)=已纳税额一已纳税额/10*使用年限
其实说白了相当于把车的使用年限统一看成10年,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但实际你每年的承担的税就是已纳税额在10年内均摊,相当于你每用一年就应该承担已纳税额的十分之一,所以在你使用后又要退税的,就是剩余未承担的税额即“已纳税额一已纳税额/10*使用年限”,这样那个公式就容易理解了。
同理,已办理减税和免税手续因转让和改变用途等原因而需要补交税费的,应纳税额=初次纳税申报时的计税基础*10%*(1一使用年限*10%)。
最后为正在考驾照准备买车的小伙伴送点干粮,新车上户方法/步骤:
4S店得到车辆合格证→保留4S店开具购车发票的二、三联→缴纳车辆购置税→买保险→车管所登记申请号牌→选择车牌号→缴费等待拿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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