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交通事故新规:肇事方担全责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据韩联社27日报道,此前在韩国,一些交通事故被认为“双方都有过失”,但今后责任认定将变为“肇事车辆100%全责”。

韩国金融委员会等机构当天发布了新的《车辆事故过失比例认定标准》,而过失比例是事故双方分担赔偿费用的主要衡量因素。据报道,此次修订标准,最核心内容就是大幅减少了“双方都有过失”的认定情形。以在左转车道上直行造成事故为例,按以往的认定标准,即使被撞车辆没有任何主客观故意,也须承担10%的事故责任。根据新规,受害车辆将不负有事故责任,也就无须赔偿。

再以高速公路上货车坠物造成后面车辆发生碰撞的事故为例,以往认定坠物车辆承担60%责任,而后面的车辆承担40%的责任,但今后相关事故中坠物货车将负100%责任。此外,若汽车进入自行车道导致事故,原本自行车或行人要承担10%的责任,但今后都由肇事车辆负全责。新标准将于本月30日开始实行。(张静)

原创文章,作者:cesifu,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esifu.com/article/34511.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