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被精神病人烧毁,可以向车险公司索赔吗?

李某将轿车停在自家门口。不料,车子竟被一名精神病患者邹某持刀砍砸,并放火点燃了车子。附近群众见此情形立即报警,但邹某一直在车旁拿刀挥舞,其他人无法接近。后因火势过大,李某轿车被完全烧毁。

爱车被精神病人烧毁,可以向车险公司索赔吗?

李某之前为自己的车子,买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及机动车损失保险。其中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为92736元。

李某认为自己的车子被烧毁,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范围,于是便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要求在车险范围内赔偿92736元。

在与保险公司斗智斗勇之后,双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李某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律师说法:

爱车被精神病人烧毁,可以向车险公司索赔吗?

巩志芳律师,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主任

​对于精神病患者放火烧毁车辆的行为,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呢?

本案李某与保险公司签署了三份保险合同,我们分别了解一下。

1、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用于被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交强险赔偿的关键词是交通事故损失。

2、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用于被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关键词是第三者损失。

3、机动车损失险,用于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车辆损失险是相对于第三者责任险的一个险种,赔偿关键词是车辆本身损失。

《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本案,李某车辆损毁系第三者邹某点燃车辆造成,根据上述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先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之后可向第三者邹某进行追偿。向第三者追偿的情况比较复杂,一般存在如下情况:

第1、 如果保险公司未赔偿保险金之前,李某放弃了对邹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2、 保险公司向李某赔偿保险金后,李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弃对邹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放弃行为无效,保险公司仍有权向邹某追偿。

第三、李某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公司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公司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本案未提到李某放弃对邹某请求赔偿的权利,所以,在保险公司赔偿李某损失后,可向邹某进行追偿。那么,邹某为精神病人,保险公司应如何追偿呢?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于精神病患者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那么,他们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民法总则》第二十一条、二十八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爱车被精神病人烧毁,可以向车险公司索赔吗?

本案邹某为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他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据此,保险公司在赔偿李某后,可以向邹某的监护人进行追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李某作为投保人向某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第三者邹某放火将轿车烧毁,属于保险范围内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应当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可在赔偿保险金后另行向第三者主张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保险金92736元。

爱车被精神病人烧毁,可以向车险公司索赔吗?

向保险公司理赔难,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因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编制的格式合同,很多条款的设置都是对保险公司有利的。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留下相关证据。在与保险公司斗智斗勇后,如无法达成一致,及时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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