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机动车未过户转卖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因节省费用、以物抵债等多种原因可能出现买受人或受赠人未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情形,结果导致实践中,机动车名义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大量存在。此时一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应由何人承担责任?

购买的机动车未过户转卖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网友咨询:

车子找不到原车主没过户,然后转卖出去了,但是转卖合同没了,车子假如出事了,我有责任吗?事情比较复杂,我的车子买的时候没过户,我又转卖给别人了,当时签了合同,不过洗衣服时候洗没了,车子要是出事了,我有责任吗?

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牛晓儒律师解答:

需要当事人和买家当事人补签一份买卖合同,证明当事人把车卖给对方,这样如果出事,当事人可以免责。

牛晓儒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牛晓儒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南阳资深律师。专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债务纠纷案件,以专业素养和真诚赢得当事人的信赖,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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