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行驶中,下列行为不要出现!情节严重可能面临刑罚_法律,交通,刑法,摩托车

法律规定,驾驶时行为不能做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任何人不得以下列方式驾驶机动车:

(1)车门、车厢不关闭时行驶;

(2)悬挂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车窗内,放置妨碍驾驶员视线的物品;

(3)拨打和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陡坡滑行时的熄火或空隙滑动;

开车行驶中,下列行为不要出现!情节严重可能面临刑罚

(5)在道路上投掷物品;

(6)驾驶摩托车驶出车把或车把悬挂物品的;

(7)连续行驶机动车4小时以上不停车或者20分钟以下的;

(8)在禁止鸣笛的区域或路段鸣笛。

开车行驶中,下列行为不要出现!情节严重可能面临刑罚

如果一个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他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被判刑,必须根据事故肇事者的责任进行分析:

1.行为人对交通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造成交通事故罪,处刑罚。

2.如果你不充分或重大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也不会被判刑。

关于《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行驶中,下列行为不要出现!情节严重可能面临刑罚

“关于刑事案件的审理,交通事故的若干问题的法律的具体应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因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下重伤,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农村拆迁、国有土地拆迁、拆迁知识交流与分享。

♦️想了解更多,请点击 文章最上方的 红色「关注」按钮 关注我!有拆迁问题的可以随时私信我!

♦️马丽芬律师每天为您推送各种专业、有用的拆迁知识,帮您识破拆迁中隐藏的陷阱,简单快捷的了解法律,走出法律盲区!

原创文章,作者:cesifu,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esifu.com/article/63593.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