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禁驾!这19种违章行为后果比扣12分更惨_交通,法律,货车,酒,信用记录关爱日

近年来,随着汽车数量的迅猛增加,给社会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像城市交通拥堵,停车位紧张,以及交通事故率上升,交通违章等等无不关系到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利益。驾照到手了也不得安生,马路如虎口,处处是违章“陷阱”,一年能“挥霍”的只有区区12分。其实这都不算什么,以下这些违章行为后果比扣12分更惨!

终生禁驾!这19种违章行为后果比扣12分更惨

违章不出几次,一年就能“凑齐”12分

这还不算严重,还有一次就能刷够12分的违章↓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终生禁驾!这19种违章行为后果比扣12分更惨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终生禁驾!这19种违章行为后果比扣12分更惨

你以为一次刷够12分已经是极限了?

不!还有比一次扣满12分更严重的处罚 ↓

驾驶证吊销10种

吊销驾驶证,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主要针对如下行为(框内滑动可查看全部):

1、醉驾,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2、饮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3、醉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重新取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吊销驾照,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5、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并处吊销驾照;

终生禁驾!这19种违章行为后果比扣12分更惨

6、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可并处吊销驾照;

7、驾驶拼装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吊销驾照;

8、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照;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在15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照。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驾照被吊销后,最少得2年后才能重新申请。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逃逸的,终身禁驾。

终生禁驾!这19种违章行为后果比扣12分更惨

驾驶证撤销3年不得申请

撤销驾驶证和交通事故、违章无关,主要针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个人,给予的惩罚措施。一旦撤销驾驶证,满3年期限后才可重新考试申请。

终生禁驾!这19种违章行为后果比扣12分更惨

拘留7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驾驶人犯下以下7种交通违法行为,会被以拘留的处罚:

1、饮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终生禁驾!这19种违章行为后果比扣12分更惨

4、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5、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6、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7、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终生禁驾!这19种违章行为后果比扣12分更惨

终生禁驾2种

会被终生禁驾的2种情况,上面其实已提到。基于它的严重性, 我们再把它拎出来重申一遍: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终生禁驾;

2、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禁驾。

原创文章,作者:cesifu,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esifu.com/article/48911.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