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推广ETC安装使用 通行费优惠不少于5%

6月5日,我省公布《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年底前,我省将取消所有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ETC安装使用,全面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6月底前,将出台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年底前,各市汽车ETC安装率达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90%以上。每个高速收费口只留一个人工窗口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全覆盖。

“取消省界高速公路收费站,是全国交通一张网的基础,也是便民出行的重要举措。我们把这项工作与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相结合,将进一步提升车辆的行驶体验、提效降费。”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年底前,全省各高速公路路口的改造工作将全部结束。每个收费站只保留一个人工收费入口车道,其余全部改为电子收费车道。这不仅要求所有收费站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改造,也要求ETC终端必须在全省范围内普及。为此,我省将从示范引领和便民优惠两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组织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直单位、金融机构等公务车辆和职工个人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公务车辆要在7月底前完成ETC安装使用,职工个人车辆要在12月底前完成ETC安装使用。

同时,省交投集团将在6月底前出台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吸引车辆安装使用ETC,并将借鉴外省经验,积极探索ETC通行积分制、服务区加油优惠等更多的优惠政策。我省还将加快出台有关ETC多样化使用的实施方案,鼓励收费停车场、著名风景区等其他场所也能使用这一方式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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