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停车最高罚6000元,一律扣12分!绝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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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

哈喽,老铁们,我是车车,在不少司机的印象中,违停一般面临的处罚最多就是只罚款不扣分。

而近日,有部分司机违停为了逃避电子监控抓拍,在停车时有意识地将后备箱盖打开,这种行为在深圳一经查获的话,将会面临最高罚款6000、记12分的处罚!

不信?去片了解下>>>

何为“盖停”?

在交通繁忙路段、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区域,行为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厢、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妨碍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

怎么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其他地区的处罚

●目前不仅仅是深圳地区会严查这种行为,安徽交警也对此行为作出整治,如有违规会向社会公示

●天津交警:无人机出动,“盖停”无所遁形,被拍到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例外情况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打开后备厢停车都会按照“遮挡号牌”来处罚,比如以下两种情况:

★确实有必要打开车尾厢装卸行李的,按违停的相关法律依据去认定;

★机动车后备厢本身因装载物品过多,导致车尾厢关不上的,民警现场发现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为躲避违停的其他“歪招”

●不仅仅是打开后盖躲避违停的方式不可取,还有一些司机是通过打开引擎盖,制造有人在的假象,和打开后备厢盖有“异曲同工之妙”。

▲成都某条街的“群体性违停”掩耳盗铃

●湖北江夏某女士为躲避违停处罚,私拆前后车牌号,一次性被记12分!

●在电子抓拍摄像头下停车,车主以为电子眼只能抓拍,没想到还有录像功能,所以用纸板遮挡部分车牌号信息,被记12分!

“开后备箱就能躲避抓拍?

电子眼的布控是高密度的,

此做法纯属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会让交警更能注意到!

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违停。

好好遵守交规,

就不会“吃罚单”、被记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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