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符合条件,驾驶证记分将有望减免!!

Image

如今,驾驶员都担心自己的驾驶证被记分,一旦产生违法记分,处理完违法至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才能清零。今后,这一情况有望改变。12月12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消息《<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公安部交管局发布消息称,为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论证,起草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公安部交管局还公布了《关于起草<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方便公众更好的阅读和理解相关内容。

减免记分的规则

《工作规范》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且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累计最高减免六分,超过六分的分值不记入下一记分周期。

具体减免记分条件

1、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累计满30分钟为一次)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一分。

2、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3小时为一次)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3分。

3、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满1小时为一次),一次减免1分。

可以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的情形

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参加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但是有8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机动车驾驶人的申请。

✔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原创文章,作者:cesifu,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esifu.com/article/69979.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