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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两种方式,一是交警开罚单,一种是电子警察拍到违章。这两种交通违法处罚如果未及时处理,都会产生滞纳金。
但是,究竟什么时候产生滞纳金?滞纳金又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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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通罚款滞纳金?
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金额一定的百分比。
简单地说,交通罚款超过期限,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罚款。
什么时候产生滞纳金?
1
现场单
指的是交警抓到现行的,当场出具罚单,滞纳金就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2
到处理大厅开单
若是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3
电子眼抓拍的
电子眼抓拍的、违停贴条的,这类情况对滞纳金的逾期限制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在检车前处理完毕,因为检车时会要求先把违章记录给处理完毕,才能检车,所以去处理时,收到票单后就要在15日交完罚款。
这里要注意,一般情况下,电子眼抓拍到某一车辆违法,会在交警的违法违章处理系统有一条记录,这时需去交警队接受扣分后交罚款,处理完毕后记录会自动消除,若不处理的话,那交通违法车辆就会在车辆检测中过不了关的,甚至无法预约年检。
自收到罚单后15日内,必须完成罚款的缴纳,若是逾期未交罚款,从16日开始以3%计算滞纳金,但根据规定,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200元。
其实,车主在收到罚单后一般都会抓紧时间缴纳罚款,但很多的情况是:执法单位按照车主进行登记注册时提供的居住地址,给车主邮寄违法处理通知书,却由于地址变更或者错误导致车主未能及时收到通知单,以为自己没有罚单,滞纳金就这样”静悄悄”地越拖越多了。
由于车主不知晓违章行为而导致违章罚款滞纳金不断累加,这种哑巴亏可别再吃了。建议车主养成定时查询车辆违章记录的习惯,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更多的滞纳金。
15天内未处理的会怎样?
1> 若是违法被交警当场拦下拿了行驶证、驾驶证开的罚款单的话,15天未处理,会有滞纳金,不加扣分数。滞纳金是每超一天是3%,最多不超过罚款本金。
2> 若是电子眼和违法停车,在下次审车前处理就行。电子眼和违章停车必须拿着驾照和行车证先到交警大队换取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开出后,也是15天内处理,不处理就和上面一样了。
交通违法的罚款都没处理会怎么样?
1> 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 如有记分的违法行为,驾驶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不会被清零。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 机动车不能参加年检。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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